《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》通常被称为《加州第65号提案》,由加州总检察长办公室、地方检察官、律师或代表公共利益的个体执行法案。《加州第65号提案》要求,执法机关应向违反该法案的主体发出即将采取行动的通报。该通报必须在采取行动前不少于60天发送给当事人,因此,该通报通常被称为“60天违规通知”。
2024年 4月,《加州第65号提案》共发出351份 “60天违规通知”。其中52%是关于铅的通知,17%是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通知,31%是关于其他化学物质的通知。
值得注意的是,箱包类产品有 22份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通知,1份关于全氟辛酸 (PFOA) 的通知。带外部装饰的玻璃和陶瓷产品有26份关于铅的通知。鞋类产品有5份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通知,1份关于双酚A(BPA)的通知。
美容和个人护理产品有64份关于其它化学物质的通知,如二氧化钛和二乙醇胺。
由皮革材料制成的个人防护用品 (PPE) 手套有3份关于六价铬的通知。
雨衣和背心、膳食补充剂、窗帘内衬、体育场坐垫、绷带、雨伞、腰包和提拉带共有11份关于全氟辛酸 (PFOA) 的通知。